第一部分:中國禁止進境物品:
1、各種武器及散件配件,仿真武器,彈藥及爆炸物品;
2、貨幣、有價證券、古董文物、金銀制品;
3、對中國政治、經濟、文化、道德有害的印刷品、膠卷、照片、唱片、影片、錄音帶、錄像帶、激光視盤、計算器; 存儲介質及其他物品;
4、各種烈性毒藥;
5、鴉片、嗎啡、海洛英、大麻以及其它能使人成癮的麻醉品、精神藥物;
6、帶有危險性病菌,蟲害及其它有害生物的動物,植物及其產品;
7、有礙人畜健康的,來自疫區的以及其他能傳播疾病的食品、藥品及其他物品。
* 以中國海關總署相關條例為準
第二部分:中國海關對個人郵遞物品的規定:
個人郵遞物品是指:屬于個人自用、合理數量范圍內的物品,親友間相互饋贈的物品和其他個人物品。海關對進出境個人郵遞物品的管理原則是:既方便正常往來,照顧個人合理需要,又要限制以商業盈利為目的經營活動以及不如實申報的走私違法行為。據此原則,海關規定了個人每次郵寄物品的限值、免稅額和禁止、限制郵寄物品的品種。對郵寄進出境的物品,海關依法進行查驗,并按章征稅、退運或免稅放行。